声明

本文是学习GB-T 30448-2013 纳米铁粉.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,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,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

1 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纳米铁粉的牌号、技术要求和相关试验方法以及产品的检验规则、包装、标志、贮存、

运输和质量证明书等要求。

本标准适用于羰基法生产的纳米铁粉。其他方法生产的纳米铁粉,经供需双方协商后可参照本标

准执行。
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

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
GB/T 223.7 铁粉 铁含量的测定 重铬酸钾滴定法

GB/T 223.75 钢铁及合金 硼含量的测定 甲醇蒸馏-姜黄素光度法

GB/T 4164 金属粉末中可被氢还原氧含量的测定

GB/T 5314 粉末冶金用粉末 取样方法

GB/T 13221 纳米粉末粒度分布的测定 X 射线小角散射法

GB/T 13390 金属粉末比表面积的测定 氮吸附法

GB/T 19619 纳米材料术语

GB/T 20123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 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(常规方法)

GB/T 24585 镍铁 磷、锰、铬、铜、钴和硅含量的测定
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

3 术语和定义

GB/T 19619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。

3.1

中值粒径(dso) median particle size

样品中颗粒的累计粒度分布百分数达到50%时所对应的粒径。

注:dso的物理意义是粒径大于它的颗粒占50%,小于它的颗粒也占50%,也叫中位径。

4 产品牌号表示方法与分类

4.1 牌号表示方法

NF-Fe-XX

表示产品的中值粒径上限,单位为纳米(nm)

表示产品的化学名称或主要化学成分

表示产品为纳米粉体

GB/T 30448—2013

4.2 示例

纳米铁粉产品的中值粒径小于50 nm 时,牌号表示为 NF-Fe-50。

4.3 牌号分类

按颗粒的中值粒径的上限,纳米铁粉的牌号分为 NF-Fe-50、NF-Fe-100 和
NF-Fe-150。

5 技术要求

5.1 外观

纳米铁粉外观应呈黑色,无其他颜色混杂;纳米铁粉应无明显结块。

5.2 化学成分

纳米铁粉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。需方对化学成分有特殊要求时,可由供需双方另行商定。

1 化学成分

牌号

化学成分(质量分数)/%

O*

C

杂质

Fe

NF-Fe-50

≤15

≤1.0

≤0.50

余量

NF-Fe-100

≤9

≤0.8

≤0.55

余量

NF-Fe-150

≤6

≤0.5

≤0.60

余量

该氧含量值为经钝化处理后的氧含量要求。未经钝化的或用溶剂保存的铁粉中的氧含量应远低于该值要

求,具体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。

b牌号中的杂质一般是指Ni、Co、B、P等元素;有特殊要求时,杂质还包括Pb、Cd、As、Hg、Cr等一系列元素,

这些元素的测量方法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。

5.3 物理性能

纳米铁粉的物理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。需方对物理性能有特殊要求时,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。

2 物理性能

牌号

中值粒径范围do/nm

比表面积/(m²/g)

NF-Fe-50

<50

>20

NF-Fe-100

≥50~100

>13

NF-Fe-150

≥100~150

>8

5.4 其他性能

纳米铁粉可能具有光学、电学、磁学、催化、吸附和化学反应性等性质[1.2,3]。需方对此有特殊要求

时,可经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技术合同中注明。

GB/T 30448—2013

6 试验方法

6.1 外观质量

外观质量的检测方法为目视检测。

6.2 化学成分

纳米铁粉的化学成分分析方法按表3中列出的方法执行或供需双方协商确定。

3 纳米铁粉的化学分析方法

序号

元素

分析方法

1

Fe

GB/T 223.7

2

O

GB/T 4164

3

Co、P、Ni

GB/T 24585

4

B

GB/T 223.75

5

C

GB/T 20123

6.3 物理性能

纳米铁粉的物理性能测定方法按表4中列出的方法执行或供需双方协商确定。

4 纳米铁粉的物理性能测定方法

序号

物理性能

测定方法

1

比表面积

GB/T 13390

2

中值粒径dso

GB/T 13221

7 检验规则

本标准采用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。

7.1 型式检验

本文件中规定的所有指标项目均需进行型式检验。在正常生产情况下,每6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型

式检验。在下列情况之一时,必须进行型式检验:

a) 更新关键生产工艺;

b) 主要原料有变化;

c) 停产后又恢复生产;

d) 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;

e) 合同规定。

7.2 出厂检验

7.2.1 氧含量、碳含量、杂质含量、比表面积为出厂检验项目,应逐批检验。

GB/T 30448—2013

7.2.2
批由同一材料、同一生产条件且连续生产或同一班组生产的纳米铁粉组成。

7.2.3 在每批产品中抽取5 g~15g, 取样方法按GB/T 5314 的规定进行。

7.2.4 生产企业应保证所有出厂的纳米铁粉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。

7.2.5
如检验结果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,应重新在同一批次中双倍取样进行不合格项复验。复
验的结果合格,则该整批产品合格;但如复验结果中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,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。

8 包装、标志、贮存、运输

警告:纳米铁粉暴露在空气中,易发生自燃。因此,在纳米铁粉的包装、贮存和运输时应小心谨慎,

有关操作人员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,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。

8.1 包装

产品应采用双层包装,内层为金属箔或厚塑料袋密封,外层为厚塑料袋抽真空或充惰气后封口包

装,每袋50 g、100
g、250g或按需方要求包装。采用金属桶作为外包装,也可根据需方要求进行包装。

8.2 标志

产品外包装上应标明:产品标准号、产品名称、牌号、批号、净含量、供方名称、地址、生产日期及防

潮、轻放、向上、易燃标志等。

8.3 贮存

产品应贮存于干燥、通风、无腐蚀性气氛的仓库内;仓库应通风、阴凉,常温密闭保存,产品不应与易

燃、易爆产品混储。

8.4 运输

产品运输时应防止潮湿,运输车辆应清洁,在搬运过程中应轻拿、轻放、不应滚动、倒置及剧烈碰撞,

并防止产品的密封包装损坏。

9 质量证明书

每批产品应附有产品质量证明书,其内容应至少包括:

a) 供方名称;

b) 产品名称和牌号;

c) 批号;

d) 净含量;

e) 分析检验结果;

f) 本标准编号;

g) 生产日期及检验日期。

GB/T 30448—20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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